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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遗失补发公告(第六号)
作者: 来源: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--产权科 日期:2008-8-21 8:37:08 点击次数:

1、经陈可顶申请及2008年8月7日《皖西日报》遗失声明,现对其持有的位于五牌南通巷7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面积:94.02平方米)宣布作废,并作出补发,自公告之日起,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。

 

2、经李玉彬、李如君申请及2008年7月16日《皖西日报》遗失声明,现对其持有的的位于鼓楼新巷大沟沿5号的《确权证明书》(面积:80.88平方米)宣布作废,并作出补发,自公告之日起,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。。

 

3、经朱文修申请及2008年7月15日《皖西日报》遗失声明,现对其持有的位于南海新村市委家属区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025276)宣布作废,并作出补发,自公告之日起,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。

 

4、经六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及2008年8月5日《皖西日报》遗失声明,现对其所有的位于舒怡花园拆迁地块的《确权证明书》(证号:2004136)宣布作废,并作出补发,自公告之日起,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。

 

 

5、经六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及2008年8月5日《皖西日报》遗失声明,现对其所有的位于平桥三里岗六佛路62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970499、970500)宣布作废,并作出补发,自公告之日起,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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